农民工讨薪的悲情路上又多一抹血色。11日傍晚,四川都江堰市胥家镇某工地发生劳资纠纷血案,讨薪民工一死一伤。死者雷某,27岁,四川资中人,生前是工地上抹灰工匠。 -+O7g9 m{CJG 据了解,该建设项目为政府灾后重建安置房,项目建设单位是都江堰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和四川省三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尽管是国企背景和隶属灾后重建项目,但拖欠工资现象时有发生。血案发生时,至少有两个月未发工资。按照约定,在工程基本完工之时,工人们才可以领取80%的工资,平日只发放少许生活费维持正常生活。农民工讨要的并非做工薪资,而是日常吃饭所需费用,因为“大家都没钱吃饭了”。《劳动法》第50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显然,每月只发吃饭钱,已与《劳动法》相抵牾。 (<